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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实习记者廖展)近日记者从宝鸡市政府了解到,汶川地震后,省地震局从全省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的需要出发,依据中国地震局有关资料,在强震动观测、现场考察和地震危险性分析的基础上,对受汶川地震影响VI度以上灾区开展了区域性地震区划工作,制作了《陕西灾区地震动参数区划图》。(以下简称《陕西区划图》)
该图较01年《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强制性标准在我省部分地区有所提高,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20g的范围有所扩大,对灾后重建的农村乡镇,细化后抗震设防要求有新规定。
记者了解到,此次规定中要求地震灾后重建规划、灾区新建一般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已建建设工程的抗震鉴定与加固应当按照《陕西区划图》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执行。国家、省规定需做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将由规划、建设部门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地震部门监督检查。同时,规定还要求农村居民抗震设防要求需按照细化的《陕西灾区各乡镇地震动参数表》执行。
对照参数表要求,宝鸡市陇县八渡镇、曹家湾镇,陈仓区西山赤沙镇、凤阁岭镇等26个乡镇,抗震设防要求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为0.20g(相当于VIII度),其余县区乡镇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要求为0.10g--0.15g(相当于VII度)。根据宝鸡大城市建设发展规划要求,市政府要求将宝鸡市陈仓区、渭滨区、金台区及岐山县蔡家坡镇的抗震设防要求提高到按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为0.20g执行,今后在这三区一镇投资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均需按此要求执行。
编辑:雷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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